地籍測量是一非常專業性、技術性的工作,倘涉及土地界址爭義時,一般當事人或律師難以深入了解, 往往曠費時日、浪費金錢,甚或四處奔波求助無門,故宜盡早於案發初期即向本會申請爭端解決及法令諮詢專業服務。
1、接獲地政機關核發之地籍圖謄本或測量成果,發現面積或界址有疑義時。
2、發現土地界址不明,經自行或經鄰地申請之第一次鑑界,對其鑑界成果有疑義時。
3、再經自行或經鄰地申請之再鑑界,對其再鑑界成果仍有疑義時。
4、發現土地有遭受越界侵犯疑義,需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時,或已提起法院訴訟(一審) 或仲裁中。
5、經法院一審或仲裁後,仍有疑義時,需向法院上訴(二審),或已上訴中。
6、經司法程序後,仍認權益受損需申請地政機關或國家賠償時。
7、其他土地產權或權益疑有受損情形,需申請地政機關或國家賠償時。
透過E-mail傳送取得相關圖資,諮詢人員除得以電話訪談洽詢案情或洽取相關資料進行閱卷分析外,亦得視案情需要赴實地勘查(同時亦可當面洽詢)。 案件複雜或糾紛層級較高者,得邀請其他諮詢委員合議之。最後結果本會除以正式行文通知外,並得視當事人需要事先約定,採當面告知方式為之。